停放在展厅内的全新待售车辆竟被门外冲进来的小车撞了个正着,新车贬值已成必然,是否能得到赔偿?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待售新车被撞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某汽车销售公司车辆贬值损失费及鉴定费。
2022年7月,刘某驾车前往某汽车销售公司,在将车辆停放在新车展厅前时,误将油门当刹车,径直冲破玻璃墙至展厅内,造成二辆待售新车损坏。
事发后,双方就损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该汽车销售公司一纸诉状将刘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武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及相关鉴定费。
法庭上,三方各执一词。某汽车销售公司诉称,展厅停放的车辆是待售新车,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势必会影响销售,即使维修好,车辆的市场价值也会降低,该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因此要求赔偿贬值费用等。刘某辩称,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该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公司表示,车辆贬值损失及鉴定费是间接损失,已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明确约定,故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