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律师

contentIOS浙江

楼主

律师说法|“法官,我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吗?”

#法律服务#新昌律师@石磊律师
#法律咨询#微信同号13967521183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自:同城互助 浏览量:1588 [删除]
3 分享到

同城互助

总帖数:1922635今日:42
版块热帖
    分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