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4年第1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8大类,分别为食用农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食糖、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速冻食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及罐头,抽检样品共计 133 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 129 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1、新昌县浙酒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弘上一品天姥苁蓉酒(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1、新昌县老俞副食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新昌县沃东菜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新昌县沃东菜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葱,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
原标题: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4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