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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停车泊位实行社会共享的公告
为有效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停车泊位资源,进一步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放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停车泊位实行社会共享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县将按照“有序开放、无偿使用、就近便利”的原则,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本次停车泊位社会共享申请工作将在2月21号启动,报名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有意向申请者,请前往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大佛路1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侧)填报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车辆行驶证(非营运)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可申请的车辆类型为7座以下小型客车(车辆所有人为个人、非营运),每户家庭至多申请1个泊位。
按照相关规定,车位开放时间一般为周一21:30至次日7:30,周二至周五18:00至次日7:30,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并在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早上7:30前驶离。如遇特殊情况,提供共享泊位的单位将提前1天告知。为保障管理人员的休息权益,共享泊位在22:00至次日6:30时段内不予存取车辆;如遇紧急情况,共享泊位使用人需在该时段取用车辆,有关的单位应视情况予以配合帮助。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4日
来源: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昌县融媒体中心、我爱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