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昌县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新昌县实际,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新昌县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致电或通过信函的方式反馈。
联系地址:新昌县人民中路212号
联系单位: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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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2500
关于《新昌县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的起草说明
为不断改善新昌县空气质量,有效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起草《新昌县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2024年春节期间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新昌县PM2.5浓度明显增加,烟花爆竹的燃放已影响新昌县空气质量;新昌县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重点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水资源污染、火灾等不良影响。
二、制定《通告》的依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本通告。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三项内容。第一项明确了制定本通告的依据和工作目标;第二项明确调整烟花爆竹禁燃的区域;第三项对实施本通告的其他事项要求进行补充。
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来源:新昌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