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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
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就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新政发〔2025〕1号),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进行调整。
(一)乡镇(街道)禁放区域
乡镇禁放区域包括其人民政府建成区及部分区域,行政村包含其自然村,注明自然村的以自然村为禁放范围,具体为:
新昌县城区三个街道(羽林街道、南明街道、七星街道)全域。
澄潭街道:东街居委会、南街居委会、西街居委会、北街居委会、澄潭居委会、丰潭村、坑下村、岭芝山村、梅岭村、梅屏村、梅渚村、山泊村、山头村、山支头村、社古村、铁牛村、沃西村、下衣村。
镜岭镇:镜岭村、黄婆滩村、黄岙村。
回山镇:回山村、上市场村。
儒岙镇:儒一村、儒二村、天姥村、会墅岭村、横板桥村。
沃洲镇:大坪头村、银顶山村、祝家庄村吴家和缸窑自然村、龙皇堂村大龙自然村、大市聚村、新航村、安仁村、何梁浦村、坑西村、西山村。
小将镇:里小将村、小将新村外小将自然村。
沙溪镇:沙溪村、剡界岭村。
城南乡:石溪村、天荷村、南溪社区。
东茗乡:东茗村。
(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放区域
长诏水库、钦寸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含水库大坝和取水口等水利设施附近等重点管控区域以及梁柏台大桥、新林驿站附近区域。
(三)其他重点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小将林场、天姥林场等重点防火区;
7.大佛寺、穿岩十九峰等风景名胜区;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其他事项
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为满足广大市民对烟花爆竹的消费需求,增添节日氛围,确保安全过节,现将全县2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予以公布。
温馨提示
1.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随便购买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不得私自违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2.燃放烟花爆竹时尽量选择人员较少的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不要让他人靠近,以防被炸伤。
3.不要在草堆、柴堆、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4.小孩或者行动不便的老人,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5.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放稳挂牢,以防造成烟花爆竹四射伤人。
6.燃放烟花爆竹后一定要检查是否有未燃的爆竹,并及时进行清理。
7.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8.发现非法经营、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10。
来源:新昌县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