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5年03号)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增加水库蓄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4月7日起,将根据天气和空域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30日;
二、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沙溪镇新宅村2号作业点和沃洲镇沃洲村3号作业点,有效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作业使用设备:BL—1A型人工增雨火箭;
四、如果发现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五、意外情况请与县公安局或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110或86939981,15355859509,联系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182号。
新昌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6日